土地评估:什么情况下需地价评估?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地价评估:
1、制定或更新大中小城市或镇的基准地价时;
2、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或作价入股时;
3、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时;
4、企业改制,组建上市或非上市公司涉及土地资产处置或核定企业资产时;
5、企业兼并、破产、清产核资需核定土地资产时;
6、司法仲裁涉及土地资产处置时;
7、需按土地资产额征收土地税费时;
8、依照法律法规需进行地价评估时。
上述第2项的土地抵押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农村建设用地中的乡镇企业用地以及荒山荒地价格的评估。
各种类型的土地评估:
土地估价首先要明确估价的目的,也就是为何种需要而评估土地的价格。土地估价目的具体可以分为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出让,作价入股,租赁、抵押、保险、征地补偿、拍卖、投资决策及企业各种经济活动中涉及的土地估价(如企业合资、合作、联营、股份制改组、合并兼并等)等;估价结果的价格类型也可分为底价、入股价格、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抵押价格、投保价格、课税价格、征用价格和投资价格等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估价目的将影响估价的结果。
项目操作流程及正常工作时间:
获取业务→现场勘查→预评估→出具正式报告。
勘察现场0.5-1天;出具测算报告2-3天;出具正式报告3-4天。
项目服务时业主需提供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规划设计要点;
5、规划总平面图;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建设工程施工证许可证》;
9、《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根据项目进度收集资料
土地一级市场及补交出让金评估:
项目操作流程及正常工作时间:
获取业务→现场勘查→出具测算报告(格式不等)→出具正式报告。
勘察现场0.5-1天;出具测算报告0.5-1天;出具正式报告1-2天。
项目服务时业主需提供资料清单:
1、一级市场:委托函、土地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
2、补交出让金:委托函、原规划条件(设计要点、土地证、出让合同、总平图、项目销售资料等)、新规划条件(设计要点等)、红线图。
土地出让估价:
政府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变更土地用途补地价评估、调整容积率补地价评估、延长土地使用期限补地价评估
基准地价评估:
锚点基准地价确定与更新、地价动态监测